实行岗位全覆盖 用制度规范行为
天津司法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2013-05-17 07:29: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五月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司法大检查活动。目前,规范司法大检查已经进入自查阶段,活动领导小组将以不低于30%的比例对部分法院进行重点抽查。

  活动要求以廉政隐患归零为标准,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为重点、以提升司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坚持用“制度加科技”方式管理执法办案,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据了解,此次规范司法大检查,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法院和本院各部门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情况,包括规范司法的制度执行情况、强化司法监督的情况、实行司法质效的考评情况以及公正廉洁司法的情况等四方面具体内容。

  天津高院要求,规范司法大检查要做到司法岗位全覆盖、法院干警全员参与、逐岗逐人进行自查。在检查过程中,要求认真查找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不规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用制度保障司法的公正廉洁。同时要把开展规范司法大检查作为一次对本单位、本部门规范司法情况的专项调研,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检查。高院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情况汇报、查看制度规定和自查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全市法院规范司法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并以不低于30%的比例对部分法院进行重点抽查。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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